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上海出台《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意见》

http://shanghai.eol.cn/      2011-08-15    

  上海检察机关将从严把握未成年人犯罪羁押条件、降低批捕率、提高直诉率、审查逮捕听取律师意见、加强延长刑事拘留和侦查羁押期限的监督。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在各级检察机关探索试点的基础上,明确规范深化各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的要求,提出专业化、规范化和优化外部环境的具体要求,这在全国检察机关中尚属首次。

  今年上半年,上海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552人;作出不捕决定81人,不捕率达到15.1%。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762人,作出不诉决定的未成年人45人,不诉率为6.7%,直诉(未被采取逮捕措施)185人,直诉率达到24.3%。

  此次出台的《意见》共有20个条文,总结了上海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基本理念和原则,明确规范深化各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的要求,对办理涉案未成年人在羁押审查、到场监护、法律援助、刑事和解、不起诉、分案处理、简案快审、品格证据、污点封存、观护工作、综合治理等都做了具体规定。规定对未成年人接受讯(询)问或审判时,法定代理人到场监护,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或不宜到场的,应当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规定建立全程化的未成年人案件快审机制,严格控制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期限,在确保办案质量和落实特殊政策的前提下,缩短诉讼时间等。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意见》,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体现“全面保护、优先保护、平等保护”和“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的指导思想,执行“少捕慎诉”、“加强监督”、“寓教于审”、“延伸职能”等若干工作原则,规范和深化各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检察机制,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率、起诉率和监禁刑率,并将教育挽救工作落实到每个诉讼环节,避免“不教而罚”和“不教而宽”。同时做好建立健全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确保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特殊诉讼权利落到实处。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学校查询

Ƽ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