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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委提出多个严禁 遏制低龄竞赛考证热

http://shanghai.eol.cn/    上海教育新闻网   2012-02-08    

  为坚决清理各种面向中小学生特别是低龄儿童的竞赛和考证,上海市教委近日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竞赛和考证工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以各类学科竞赛和学科等级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市、区县教育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含直属单位内部机构及员工)、中小学校和教师举办或参与组织、宣传无上海市中小学生竞赛管理委员会颁发竞赛许可证的任何区域性学科类竞赛活动。严禁市、区县教育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社会培训、考证机构提供竞赛和考证活动的办学场所或考试场所。

  市教委强调文件发布之后,如发现仍存在违规行为的,对直属单位或个人、公办学校或教师,由市教委或区县教育局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直至给予处分或解聘;对民办学校,由区县教育局核减招生计划;对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素质教育实验校,按照规定程序取消其资格;对已获得许可证的竞赛主办单位如存在许可范围之外行为的,吊销其竞赛活动许可证,今后不得再申请竞赛活动许可。

  同时,市教委公布了监督电话:23116647,23116648,33728506,电子邮箱:easc_sh@126.com,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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