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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http://shanghai.eol.cn/  中国教育在线    2020-03-28    

一、学校介绍

(一)学校全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

(三)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学校简介: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近60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城市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上海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建设立项单位、上海市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获“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荣获“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获评“2018年、2019年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荣誉。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先导,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型、创新型、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努力打造成为一所办学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应用型高校。

学校有奉贤、闵行校、徐汇和普陀四个校区,占地近5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193人,专兼职教师近600人。专任教师中,中高级以上职称占90%,双师素质教师占91%。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7%以上,其中,90%以上在上海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城市服务业等相关行业就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满意率达90%以上。

学校设有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德工程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外语学院等七个专业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共有33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4个,上海市重点专业6个,构成了以电子信息大类和制造大类专业为主体,财经大类与艺术设计传媒大类专业共同发展的专业体系。  

近年来,学校获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9项、市级教育科研成果奖2项、市级教学团队12支、市级教学名师6名、市级精品课程24门,承担部、市级各类技术开发项目和科研项目100余项。近四年,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国家级技能竞赛奖项100余项,获上海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省部级技能竞赛奖项200余项。

二、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就读地点

(一)考生类型说明

A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学生。

B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C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D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三、报考对象

按上海市教委有关2020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的文件执行。

四、咨询方式

(一)通过学校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stiei.edu.cn 

(二)通过招生咨询电话6403824054962336咨询。

五、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一)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交叉填报。

(二)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应用德语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和英语)。

(五)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足额缴纳报名及考试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统一考试前五日内在我校招生网http://zsw.stiei.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注:

1.“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3个模块,模块一:文化基础(150分),模块二:职业与心智(90分),模块三:专业通识基础(60分)。

2.“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和生活英语等4个方面的内容。

3.“素质技能测试”包含法律与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和信息科技等6个方面的内容。

(二)考试时间:


八、优先录取资格考生的考试及申请资格说明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在统一测试前提前进行免笔试面试,现统一采取“提交资格申请资料+统一文化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录取,录取比例最高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

1.申请资格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3).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5).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语、数、英三门学科等级考成绩2A1B(含)以上者。

2.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需申请提前录取且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于志愿填报日之后3日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本人身份证、申请证书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到学校招办邮箱(dzxxzsb@126.com),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自主招生资格申请,过时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复核:在完成笔试后,提交初审材料的考生,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核,若复核结果与先前电子材料不符的,视为无效。

九、录取规则

学校按先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录取、再普通考生录取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

(一)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录取规则:

优先录取考生直接按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能在本批次录取的考生,可按普通考生录取规则参与后续录取。

    1.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A类考生),学校加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并按以下规则录取: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录取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所属的文化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2. 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B类考生)、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CD类考生),非艺术类考生学校加试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艺术类考生学校加试“入学测试+素描+色彩” ,并按以下规则录取:

1)非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2)艺术类专业: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入学测试、素描、色彩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二)普通考生的录取规则:

1.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学生(A类考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并按以下规则录取:

1)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按招生计划11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折算办法: 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所属的文化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2.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B类考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并按以下规则录取:

1)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按招生计划11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3)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4)职业技能测试分为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校考,满分100分。

5)非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所属的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未参加等级考试的,成绩计为零分),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6)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校考成绩(素描+色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色彩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 对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CD类考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并按以下规则录取:

1)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按招生计划11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入学测试的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十、成绩查询及复核

在统一考试后通过校园网公布成绩查询及考试成绩复核的安排,具体时间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一、录取结果的公示与备案

(一)录取名单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十二、报到和新生管理

(一)录取的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未经申请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我校将组织新生进行职业通识教育。职业通识教育期间的书籍费、资料费由学生自理,不另收其他教育费用。职业通识教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根据教委文件精神,录取的新生统一于2020年秋季入学。

十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一般高职专业   7500/学年    (沪价行[2000]120)

            艺术类专业    10000/学年    (沪价行[2000]120)

            中德合作专业  12000/学年    (沪价费[2004]38)

(二)住宿费:1200/学年    (沪教委财[2012]118)

(三)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人;非艺术类专业考试费26/科;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科(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十四、颁发证书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五、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校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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