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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应“师法课内,得法课外” 让学生自主实践
2012-01-11 13:59:00
作者: 《文汇报》

  “德育不能局限于课堂上的说教,更有效的是让学生在实践体验中获得直接经验,解决认知冲突。”在近日举行的长宁区德育课程专题研讨会上,专家们提出,德育活动的设计应遵循学生的认知特点和生活经验,必要时可以让学生做一回“设计师”,学生不应单纯地“被”实践。

  德育“师法课内,得法课外”

  上海目前小学阶段的德育课程大致有三类:一是品德与社会课、安全教育课、公民课等“正规”德育课程,大多是“知识性”传授;二是各种班队、团队组织的“实践性”活动;三是渗透于各科教学中的学科德育。虽然课程体系已相当严密,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尤其对于一些“空洞说教”,学生接受度较差。愚园路第一小学校长王克坚认为,理想的德育应该是“润物无声”,德育课程必须与学生生活密切联系,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主体。

  延安初中校长严洁的观点是,学校德育应“师法课内,得法课外”,其落实的基础就是“社会实践”。“反思以往的德育实践,仍是以灌输式居多,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和个性发展需要。在社会、经济和思想文化发生重大变革的今天,学校德育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就会和学生的实际生活越来越远,其实效性也会越来越低。”

  长宁区教育学院德育室主任张邦浩认为,学校德育的焦点应更多转向活动性德育课程,即以学生兴趣、需要和能力为基础,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通过学校组织或学生自己组织的一系列活动,增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实践能力。“但遗憾的是,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影响和应试教育的挤压,一些学校的社会实践活动多停留在表面应付,而实际上是被忽视、被误解,甚至被边缘化,与德育目标背道而驰。”

  部分德育活动脱离学生需求

  长宁区教育学院一项关于“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调查发现,学生对社会实践表现出强烈的愿望和兴趣,有87%的学生认为社会实践“很有必要,应该多参与”。但调查也发现,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与学生的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有33%的学生“对学校所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够满意”。一些学生反映,“学校开展最多的活动”是“打扫卫生”,而他们喜欢的则是“爱心义卖”等更具有挑战性、自主性的活动。在问到“如何改进学校的社会实践”时,“内容安排再丰富一些”、“让学生更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设计”是他们最强烈的呼声。

  “现在很多精心设计的德育活动,学生往往只是单纯地‘被’实践。组织者更多考虑的是教学目标的实现,而较少想到这些活动是否符合学生的需求,学生是否乐意接受和参加。”张邦浩认为,学校对社会实践活动的设计必须尊重与满足学生的需求,处理好学生个人需求和社会需求的关系。

  华东师大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教授张华也指出,德育活动的设计应从学生出发,遵循学生的认知特点和生活经验,让学生在实践体验中解决现实生活中的认知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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