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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职业培训最高每人补贴1900元
2012-03-31 13:47:00
作者: 解放日报
  对有职工培训需求的企业全覆盖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日前出台 《关于加强上海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操作办法,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覆盖上海市所有有职工培训需求的企业,并根据企业需求定制个性化培训菜单,同时企业职工也可自主参加培训享受补贴。

  职业培训新政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政策覆盖面,加大了扶持力度。在企业类型上,政策惠及面从过去主要是控股集团公司、大型企业扩展到上海市所有有职工培训需求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培训对象上,涵盖了凡在企业工作的上海市户籍劳动者和外省市来沪从业人员;在补贴项目上,凡符合企业岗位技能需求的项目都可纳入补贴范围,不受补贴培训目录中职业工种的限制;在补贴等级上,从原来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等级培训项目扩大到包括初级和针对单项技术的专项职业能力在内的所有项目。

  相关负责人还介绍,根据《关于公布2012年补贴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组织开展职业资格五级企业职工培训项目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四级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三级补贴标准为1600元/人;二级和一级补贴标准为19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项目补贴标准为800元/人。补贴经费由培训实施机构通过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网络申请,经审核后补贴经费直接拨付到培训实施机构。凡企业自主实施职工培训的,培训补贴经费均直接拨付给企业。

  为满足各类企业职工培训的多元需求,新政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对新录用员工在上岗前有定向培训需求且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鼓励其参照相应职业标准,制定培训计划,自主实施定向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对于技能类通用工种和特有工种,具备带教能力的企业均可通过高师带徒方式实施培训,徒弟实现技能提升的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凡企业自主实施职工培训的,培训补贴经费均直接拨付给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将企业职工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化培训的补贴等级范围从中级以上扩展到补贴目录内包括初级和针对单项技术的专项职业能力在内的所有项目,拓宽了广大职工参加补贴培训的选择范围。

  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 《实施意见》及相关操作办法是上海市多年来首个汇总了关于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各项政策措施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也是近年来对企业职工培训支持力度最大的政策文件。详情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222sh.gov.cn)查询。

  企业自主定向培训可享补贴 市人社局就职工培训相关政策答问

  企业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才能申报实施企业职工培训,享受相应政策?如何申报和实施企业职工培训、考核企业职工培训效果?……昨天,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了采访。

  问:企业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才能申报实施企业职工培训、享受相应政策?

  答:对于上海市任何企业来说,只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就可以申报实施培训:一、企业重视职业培训,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职业培训工作,对开展职工培训有充分的组织保障;二、企业按规定提取并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且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对职工培训,特别是技能培训有基本的资金保障;三、企业能够结合生产服务实际提出职工技能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有明确和具体的职工培训需求。

  问:如何申报和实施企业职工培训?

  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如具备与拟申报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及师资等培训条件的,可申请自行组织实施培训;如缺乏培训条件或培训需求零星分散的,可自行委托或由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具备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自行实施培训的企业或企业委托的培训机构(统称“培训实施机构”)可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项目申报,提交申请表和培训实施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可实施培训。所有培训过程将纳入上海市职业培训网络化管理。

  问:如何考核企业职工培训效果?

  答:培训完成后,培训实施机构应根据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及鉴定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为企业职工申报鉴定。考核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问:企业可以自行组织实施定向培训,享受相应补贴吗?如何操作?

  答:在新政出台之前,享受补贴的定向培训只可由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这大大限制了用人单位在职工培训中的自主性。新政突破了这一限制,让企业在培训中更多发挥能动性。新政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对其拟招用的上海市失业等人员在上岗前开展技能类定向培训并在培训后实现就业的,均可享受定向培训补贴。有定向培训需求的企业可向区县就业促进中心申请,签订《定向培训协议书》,并制定相应培训方案,经审核后开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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