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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城市美容师——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17-07-27 1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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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在线讯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上海唯一一所以现代都市农业为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上海市特色高职院校、教育部首批百所学徒制试点单位,是全国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
  学院于2002年在上海市农业学校校区正式建院,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47年。学院坚持弘扬“尚农乐耕生生不息”的校园文化精神,秉承“为农服务,特色立校”的办学宗旨,为上海农业培养了大批管理和技术人才。上海农业战线70%的管理、技术人员为我校毕业生。

  学校建设
  学院有松江主校区、浦东临港校区、松江泖港校区和奉贤海湾校区4个校区,占地面积1452亩。“松江主校区”位于松江老城区,占地面积161亩。“松江泖港校区”位于松江浦南现代农业园区,占地面积270亩,是集现代生态农业、教学实训、社会服务于一体的上海市都市农林开放实训中心。“奉贤海湾校区”位于奉贤海湾镇光明食品集团五四农场,占地面积620亩,是生产性实训基地之一。“浦东校区”位于浦东新区书院镇,占地面积401亩。距浦东机场20公里,离临港新城滴水湖约8公里。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3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40余名;全日制在校生4000余人。学院现设有植物科学技术系、风景园林技术系、动物科学技术系、农业生物与生态技术系、农业经济管理系、农业信息工程系、基础部和思想政治理论研究部等六系二部,开设22个专业,形成以园艺技术、园林技术、动物医学、生物技术及应用、农业经济管理和软件技术(农业信息技术)等6大农业特色专业群,学院涉农专业体系健全,涵盖了农林牧副渔等农学专业大类,基本对接了上海现代都市农业需求。涉农专业及涉农专业学生占比均超80%。园林技术专业为国家林业局重点专业,动物医学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上海市高职一流建设专业。
  人才培养
  学院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光明食品集团、地产园林等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上海市农科院、崇明县农委建立了稳定的校企、校研、校政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学院与涉农企业的现代学徒班与校企双主体合作班达到19个。学院与丹麦、以色列、法国、美国、德国、中国台湾等相关农业高校和培训机构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学生和教师出国出境培训100余人次。
  社会实践
  学院每年组队代表上海市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农业项目比赛,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机维修、新城疫检测、艺术插花等项目上多次获得一等奖。学院重视对接行业,职前职后并重,积极投身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培养,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及农业技能鉴定近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培训及鉴定7000多人次。
  荣誉影响
  学院荣获2016年度中国教育贡献突出单位,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校园”“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科普示范基地”“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上海市职业资格鉴定所”等称号。学院所属农业部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被评为“全国优秀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7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足额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执行。

  2、严格按照市教委下达计划,并参考上一年各省市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各地高考报名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当年度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总数。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无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十、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区、市)高招办投档规定执行。

  2、进档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总分相同时:文科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理科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排名依次录取;文理不分的省市在专业录取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

  4、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对象,学校按规定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涉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教委财【2011】11号)(具体专业另行公布);

  2、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021-57811385、021-67722699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021-67722610

  十五、网址:http://www.shafc.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每月享受150元的学校生活补贴(一年补贴10个月);对家庭经济困难,但又不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给予每年5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对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特殊补助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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