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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018-03-12 16:28:00
光明日报
作者:

  推进教育公平,不仅需要教育战线与每个教育工作者有强烈的时代使命感与责任感,而且要在科学而正确的思想指导下,以切实行动参与到实现教育公平的改革与发展实践之中。

  认识新时代教育公平的新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认识新时代教育公平的正确内涵。

  在当前教育迈向普及化的社会背景下,教育公平已经超越了早先入学机会的平等,教育质量与学习质量已经成为教育公平的一种内涵与要求。“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正是体现了我国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在教育规模保障教育机会的同时,必须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满足人民群众各种教育愿望的实现。只要这样,才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教育,才是教育公平的时代体现。

  要将教育公平内化为国家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立德树人是当前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任务。必须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而展开。立德树人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教育发展的根本,也是中国教育公平的起点与基础。中国教育公平,必须体现中国国家发展的需要。

  推进教育公平要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新时代,教育公平不只是教育机会的供给,而是基于“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主观感受和“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结果实现。公平需要在政府“供给”教育机会的基础上,转向实现个体“需求”满足实现的程度,“努力使每个孩子都享有”。

  但是,每个个体对教育的认识、理解与要求并不是一样的;而个体之间的差异、差别甚至差距却又是很多、很大的。当前社会上存在盲目择校现象、学校教育中片面追求升学率、学校办学雷同化以及校外辅导产业发展无序化等现象与问题,在本质上,就是新时代我国社会矛盾在教育领域中的表现。

  必须注意到人民群众的不同认识、不同要求和不同选择。但在推进教育公平的实践中,不应该是一味地满足所有需求,还应该注重以正确思想观点和成功案例,引导人民正确认识教育和参与教育,将教育公平的正确内涵传递给广大人民群众。

  公平的教育需要国家教育体系中学校类别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建立适合于每个个体的教育与学习体系;在学校层面同样需要更加丰富多元的课程与教学,实现学生的个别化学习和个性化发展。由此改变当前千校一面、千人一面的教育教学现象。

  使每一所学校成为人民满意的学校

  必须合理认识当前社会上的择校现象。

  择校是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望,是促进教育全面发展的动力之一;但同时,择校也是过去传统教育的产物,包括教育观与教育体系。在本质上,择校是当前学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表现。

  在当今教育普及化的时代,社会、家长甚至教育工作者还都较多地保留着精英教育时代的教育观念,将教育看成是改变个体命运的唯一通道(工具价值),而没有认识到教育对于丰富个体生命的价值意义(全面发展)和国家意义(国民素养)。教育领域中,还往往存在着考试分数和升学率评价学校与教师的做法,基础教育中(包括义务教育)还较多地保留着学校等级体系,并继续沿袭精英教育时代(教育供给不足)的教育管理方式。

  因此,完全可以理解家长希望把孩子送入重点学校、进入名牌大学的教育愿望。只是这种教育观与择校行为并不都是理性的和有意义的。

  建立适合于每个个体的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平的要求。

  在当下社会经济日益发达、教育资源日益丰富、高等教育即将迈向普及化的新时代,不仅社会与个体对教育的认知在发生变化,而且教育为个体提供的支持与服务也在发生变化。只有建立适合于每个个体的教育,才能实现人人成才,才能使“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这才是教育公平的结果体现。

  办好每一所学校,必须成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在高等教育领域中,不宜以“双一流”建设冲淡整个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而是要带动我国整个高等教育体系改革、发展和提升。在基础教育领域中,要以使每个学校都成为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导向,重点办好每所学校,而不是继续办重点学校。

  要以优质教育的新含义要求每所学校。不能盲目地以学校办学条件的更新与提升为优质教育的主要指标,也不能以简单的升学率为唯一依据;优质教育应该以是否为每个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评价依据,是否能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判断标准。

  当务之急是,用办好每所学校替代以往重点学校建设制度。需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建构具有活力的中国特色现代教育体系。

  发挥教师在推进教育公平中的重要作用

  在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的实践中,必须意识到教师的重要性和不可或缺性。

  获得教育机会,是教育公平的一个方面;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育公平的机会,同样是教育公平的内在要求之一。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办学思想与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都有适合于他们个人的学习期待、学习要求、学习行为与学习表现,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体现教育公平的表现。

  好教师“四有”标准,是当代中国教师队伍建设的方向,也是推进教育公平的客观需要。在当前社会日益多元的背景下,教师面对的学生群体呈现各种不同的情况。但是,无论学生群体或个体发生什么变化,教师都必须以自身的“理想信念”引领每个学生,以“道德情操”示范给每个学生,以“仁爱之心”温暖每个学生,以“扎实学识”教导每个学生,而不应过多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家庭背景或者教育期望等因素。

  这些都需要体现在广大教师的实践工作之中;而只有这种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的教育公平,才能真正实现促进每个学生发展的结果公平。在推进教育公平中,要调动并激发每个教师的参与、创新、创造和贡献,并使他们有获得感和成就感。需要用更多正面而积极的事例,在全社会宣传广大教师在推进教育公平与促进教育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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