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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条件及注意事项!快快收藏吧!
2018-06-12 2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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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在线讯 在招生录取中,每一批次的录取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阶段。上一批次录取完成后,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将经过整理进入下一批次投档,开始新一轮的录取工作。考生可把握以下时间节点及要求参加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本科志愿填报的批次主要有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本科提前批次、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特殊类型招生、本科普通批次。本科除综合评价批次填报安排在6月24日至26日外,其余本科批次填报均在7月1日至3日进行。

  说明:2018年本市志愿填报时间节点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最终发布为准!

  综合评价批次

  填报时间:6月24日至26日

  志愿性质:平行志愿

  填报数量:设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6月23日20:00,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高考成绩和“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届时,获得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初审合格资格(即入围院校综合评价批次公示名单)且高考总分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该批次志愿(浙江大学的填报要求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待填报完成后,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招生院校招生计划的1∶1.5进行投档;进档考生由院校组织校测;校测后,院校分别根据“60%高考成绩+30%校测成绩+10%学业考成绩”择优录取。

  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获该校入围资格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2.考生只会被投档到一个院校专业组;

  3.6月30日前,综合评价批次将完成录取。被录取考生不能参加之后的志愿填报;对于未录取考生,不影响其之后的志愿填报。

  零志愿批次

  填报时间:7月1日至3日

  志愿性质:平行志愿

  填报数量: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高考总分在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可填报。

  注意事项:

  1.零志愿批次的填报对象为有意愿报考清华、北大的考生。此外,清华、北大两校的特殊类型招生也在该批次进行;

  2.零志愿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

  填报时间:7月1日至3日

  志愿性质:顺序志愿

  填报数量: 设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高考总分在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可填报。部分院校要求考生高考总分须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

  注意事项:

  1.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有军队、公安、航海、政法、海关、护理、航空飞行等院校(专业)、公费师范专业、香港两所纳入计划内的招生高校等,详见即将出版的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2.本科提前批次和本科艺体类批次不能兼报;

  3.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4.考生若在本科提前批次被录取,则后面的其他批次志愿自然失效,录取考生不得参加之后的投档录取,未被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者,不影响其之后批次的录取。

  本科艺体类批次

  填报时间:7月1日至3日

  志愿性质:顺序志愿

  填报数量: 分甲、乙两个批次,每个批次各设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的考生必须专业统考合格或专业校考合格。各院校情况不同,应先仔细阅读该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情况后再填报,避免填报了不符合填报资格的院校专业组(专业)。

  注意事项:

  1.报考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但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的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2.本科艺体类批次中,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65%的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科控制线70%的体育类考生,以及专业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教育部认可的院校自主划线的艺术类考生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

  填报时间:7月1日至3日

  志愿性质:顺序志愿

  填报数量:设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

  1.高考总分在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2.具有本市农村户籍且与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的《2018年符合本市“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填报资格考生名单》相符。

  注意事项:

  1.本批次按1∶1.2比例投档;

  2.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按规定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也可同时填报其他批次本科志愿;

  3.未被“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之后批次的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

  填报时间:7月1日至3日

  志愿性质:平行志愿

  填报数量:设“1+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1”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特殊类型志愿;“3”为其他招生院校特殊类型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优惠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总分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

  注意事项:

  1.特殊类型招生包括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

  2.特殊类型招生随招生院校在其招生批次中进行;

  3.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符合资格的考生,按其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本科普通批次

  填报时间:7月1日至3日

  志愿性质:平行志愿

  填报数量:设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高考总分在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注意事项:

  1.对绝大多数考生而言,这是相关度最高的一个填报批次。填报时要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遵循“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原则,将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志愿填在“稳一稳”位置,同时要在最后位置填写“保一保”的院校专业组,以避免脱档;

  2.本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在本科普通批次正常投档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本科普通批次各院校专业组投档线,考生可据此判断自己或将被投档到哪个院校专业组;

  3.考生若在本科普通批次中被退档,造成的损失比较大。在平行志愿批次中被退档的原因,主要是考生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考生不符合投档专业的体检、单科成绩等要求。因此,在填报志愿时,应避免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或“部分服从专业调剂”,并确保本人符合招生院校章程各项规定。

  本科第一次征求志愿

  填报时间:7月下旬(本科普通批次正常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

  志愿性质:平行志愿

  填报数量:设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高考总分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

  注意事项:

  1.待本科普通批次正常投档录取结束后,本科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本科第一次征求志愿。

  2.填报前,市教育考试院将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院校专业组缺额计划表”和“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可填报征求志愿考生高考成绩分布表”,未被录取的考生要把握这次机会,认真填报征求志愿,争取被录取。

  3.考生要慎重对待征求志愿。虽然征求志愿阶段时间比较紧,但考生还应通过各种途径,对相关院校专业组、专业进行比较分析,填报适合自己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以利于今后的学习和发展。另外,现在交通已经很发达,考生不要局限于填报江浙一带的院校,而要将眼光放得更远一些,扩大选择志愿的范围,增加录取的几率。

  本科第二次征求志愿

  填报时间:7月下旬(本科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

  志愿性质:平行志愿

  填报数量:设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高考总分满足本科第二次征求志愿降分控制线的未录取考生。

  注意事项:

  1.本科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若本科计划仍有剩余,将进行本科第二次征求志愿;

  2.填报前,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本科第二次征求志愿降分控制线、“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院校专业组缺额计划表”和“降分控制线上可填报征求志愿考生高考成绩分布表”。满足第二次征求志愿降分控制线要求的未录取考生可以参加此次填报,对于那些符合填报要求的考生来说,这是争取本科录取的好机会;

  3.第二次本科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院校自主决定。

  注:以上内容转载自上海高招发布。

  相关阅读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均不分文理。

  一、本科阶段

  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院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本科阶段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开展招生。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同一院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这些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必须相同。

  (一)招生计划编制

  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院校在沪公布计划总额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原则上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同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计划因报考生源不同,相互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二)招生批次设置

  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提前部分和普通部分。提前部分按录取顺序包括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与本科提前批次同时开展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和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部分指本科普通批次。

  提前部分不设征求志愿。普通部分设2次本科征求志愿。第1次本科征求志愿设置在本科普通批次正常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第2次本科征求志愿设置在第1次本科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第2次本科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院校自主决定。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的单位

  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考生须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本科志愿。

  2.志愿填报的数量

  提前部分中,综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愿;零志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本科艺体类批次分为甲、乙两个批次,各设置2个顺序志愿;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特殊类型招生设置1+3个平行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包括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1”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特殊类型志愿,“3”为其他招生院校特殊类型志愿)。

  普通部分中,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的时间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4.志愿填报的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规定。

  考生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本人3门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一致,即满足填报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对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

  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初报名的公示合格名单中,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专业统考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有本市农村户籍。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优惠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

  填报本科征求志愿时,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1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高考成绩满足本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2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

  5.专业志愿的设置

  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四)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2.投档比例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例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中,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65%的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科控制线70%的体育类考生,以及专业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教育部认可的院校自主划线的艺术类考生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例投档。

  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零志愿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流程

  按照各批次设置先后顺序,完成上一批次全部录取工作后,启动下一批次投档。

  4.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5.同分处理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五)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院校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二、高职(专科)阶段

  高职(专科)阶段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高职(专科)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招生批次设置

  高职(专科)阶段设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执行加分投档政策。

  各批次均设1次征求志愿,统一设置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院校自主决定。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不实行降分录取政策。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的数量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高职(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的时间

  高职(专科)各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8月上旬。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填报的要求

  除被本科阶段录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高职(专科)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有专业统考合格成绩。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与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填报征求志愿时,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满足高职(专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征求志愿的资格;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达到高职(专科)艺术类控制线的相关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的资格。

  4.专业志愿的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2.投档比例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中,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控制线70%的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流程

  按照各批次设置先后顺序,完成上一批次全部录取工作后,启动下一批次投档。

  4.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5.同分处理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四)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院校接收投档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该院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1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院校专业组目录(样表)

  注:考生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本人3门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一致,即满足填报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对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选考科目完全不对应的考生,志愿填报系统不支持其填报该院校专业组,考生无法填报成功。

  附2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综合评价批次考生志愿表(样表)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科普通批次考生志愿表(样表)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问答

  1.《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和2017年有何不同?

  为确保本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基本延续了2017年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相关政策要求,内容上无较大变化。

  2.什么是“院校专业组”?考生可以报考一所高校的多个“院校专业组”吗?

  “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在沪招生高校将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在上海开展招生。考生的选考科目只要有1门与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相同,即具有填报资格。

  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之间互无关联,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某所高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3. 普通高校招生批次如何设置?

  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提前部分和普通部分。提前部分包括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和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部分指本科普通批次。

  高职(专科)招生批次包括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

  4. 高考志愿何时填报?

  2018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下旬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填报分为本科志愿填报和专科志愿填报两个时段(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5.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可以填报几个志愿?

  为了充分保障考生的多样选择机会,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匹配度,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参照高校的招生章程,在“院校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6.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投档录取方式是什么?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按照“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分数线可能不同。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不同专业的最低录取线可能存在一定分差。为了降低退档的风险,建议考生尽量选择“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7.高校在投档后如何开展录取工作?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后,高校根据招生章程规定,开展录取工作。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若选择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招生院校则在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录取时,招生院校将综合分析考生选科等情况。

  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招生院校将按照规定退档。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退档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8.征求志愿如何填报?

  2018年本科普通批次设置两次征求志愿。第一次设置在本科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第二次设置在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束之后,高考成绩满足本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

  高职(专科)各招生批次征求志愿填报与往年相同,均设置1次,填报个数不限。征求志愿设置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完成之后,所有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满足高职(专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不实行降分录取政策。

  9.考生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是以考生本人的学业水平为基础,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合理填报志愿。

  二是志愿选择应保持一定梯度。填报本科普通批次时,要注意按照“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思路,梯度填报志愿。

  三是要熟悉和适应“院校专业组”的设置方式,充分重视模拟填报志愿的机会。

  四是要谨慎填报有限制条件的志愿,建议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以最大限度降低退档风险。

  10.考生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如何得到指导和帮助?

  一是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本市各区级招考机构工作人员和所有高中学校进行学习培训,4月上旬我院将开放志愿填报辅助系统供考生使用,4月下旬起各高中学校将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模拟演练。请每一位考生都参加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二是相关参考资料。

  (1)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6月中旬出版《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模拟演练所使用的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数据均为2017年在沪招生高校的招生专业信息,2018年实际招生专业信息须以6月出版的专业目录为准。

  (2)《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专业录取分数及考分》。

  (3)2018年高考成绩及其分布表。

  三是考试院咨询服务平台。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其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提供相应资料,供考生及时浏览与下载。同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为考生开通热线电话,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021-35367070进行咨询。各区招办和考生所在中学也为考生提供咨询帮助。

  此外,为更好服务考生,我们还将在6月下旬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组织本市各招生院校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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