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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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专家学者线上线下共同研讨“中德法治发展与法律教育”
2020-12-03 13:52:00
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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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由法学院主办的“中德法治发展与法律教育”研讨会在同济大学召开,副校长吴志强出席并致辞。德国洪堡大学院长Matthias Ruffert、康斯坦茨大学院长Hans Christian Roehl、德国学术交流中心前秘书长Christian Bode,来自同济大学、海德堡大学、波恩大学、慕尼黑大学、弗莱堡大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专家学者,以及同济大学中德学部近百名师生通过线上线下参加了会议。

  吴志强在致辞中表示,同济大学与德国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同济大学法学院历年来与德国著名法学院保持着密切深入的合作,从2013年开始与德国洪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合作举办“中德经济法论坛”已有6年,取得了良好成效。吴志强对Christian Bode表达了感谢。

  作为同济大学-康斯坦茨大学法学双硕士项目负责人,康斯坦茨大学Astrid Stadler教授表示,尽管疫情给两校开展校际交流带来了不便,但双方都尽量协助留学生克服了困难。她认为,中德法律教育交流有助于两国学生了解法治的异同,共同推进法律教育的进步,欢迎更多中国学生到德国交流学习。

  在“法治发展”主题报告环节,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教授以《中国法治新发展》为题,介绍了中国法律体系的形成、法治政府的建设,并重点介绍了中国近年来法院组织、法院管理体制、司法人事制度、诉讼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司法为民机制等司法改革措施。同济大学法学院陈洁蕾博士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包括创新地将“人格权”单独成编,以及在绿色原则、动产抵押、新增典型合同种类、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慕尼黑大学Ruediger Veil教授以《可持续的公司治理》为题,分析了公司治理短视现象产生的原因,并讨论了欧盟出台《可持续法》方面的考虑。波恩大学Gregor Tuesing教授和同济大学王倩副教授分别从中德比较法的视角,探讨了新冠肺炎疫情对本国劳动法带来的挑战以及两国做出的应对。德国洪堡大学Reinhard Singer教授介绍了德国两周前出台的《感染保护法》,具体包括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系列合法措施。

  随后,中德学者就法律教育相关话题进行了探讨。海德堡大学Mueller Graff教授表示,德国教育体制与美国差异很大,模拟法庭的开展可以提高学生实践与行政的“软能力”、谈判管理技能以及和解、提问与沟通的能力。同济大学张韬略副教授认为,模拟法庭有利于提高法学生的翻译能力、合作能力、辩论能力及检索能力,可以锻炼学生提出问题、归纳问题及将观点向法庭展示的能力。康斯坦茨大学Jochen Gloeckner教授认为,法学学生需要掌握法律秩序的重要性。弗莱堡大学卜元石教授从中德交流的视角,介绍了在德国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中国学生现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培训处处长顾莺介绍了上海高级法院的法官培训与教育情况。同济大学高旭军教授介绍了中国法律教育的相关改革情况,认为中国法学生更重要的是培养理解与解释法律、独立思考与自学的能力。

  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济大学法学院历来重视对德合作,与洪堡大学和康斯坦茨大学在2013年签署了双学位项目,已共同培养了100多名中德学生。在2014、2015年分别与波恩大学和海德堡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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