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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辅导员建设规划发布 2015年硕士学位达80%

http://shanghai.eol.cn/    上海教育新闻网   2012-02-08    

  市教委近日印发了《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2-2015年)》,要求根据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按师生比1:150、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按师生比1:200的比例配足辅导员;到2015年专职辅导员硕士学位的比例达到80%,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到10%,党员比例达到100%;要求专职辅导员接受过岗前培训、系统轮训和专业培训,培养若干名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型辅导员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带头人;并真正让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

  《规划》要求优先解决专职辅导员的入编问题,按照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按师生比1:150、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按师生比1:200的比例配足辅导员。研究生在200人以上的学院(系、所)要设置不少于1名的专职辅导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人数超过1000人的院系,要遴选有专业能力的辅导员兼任学生党团建设、职业发展指导、心理咨询辅导、学生事务管理等专业辅导员。

  上海市将制定上海高校辅导员职业准入制度,实行“先培训、再考核、后上岗”。对于工作满一年,修完一定学时的辅导员培训课程,能够胜任学生工作岗位,具有一定研究成果的辅导员,颁发辅导员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其任职的重要条件。

  同时,上海市还将制定辅导员培训基地遴选办法和管理办法,依托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设立辅导员培训基地,承担高校辅导员不同类型的培训任务。到2015年,在全国各地建立20个左右不同类型的思政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帮助辅导员了解国情民意。建立海外研修基地,定期选派辅导员骨干参加研修,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此外,还鼓励辅导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对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辅导员实行课程进修费和学位申请费减免政策,享受专任教师培养的各种优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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