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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http://shanghai.eol.cn/    中国新闻网   2011-12-13    

  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就《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强调,幼儿园教师要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个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该标准要求,幼儿园教师要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并具体要求幼教善于倾听,和蔼可亲,与幼儿进行有效沟通。

  该标准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制定幼儿园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幼儿园教师入口关。

  标准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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