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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19-12-11 08:58:00
上海中医药大学
作者: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第一所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3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5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学校有8家附属医院,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6300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700万人次。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马耳他、摩洛哥、美国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我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200名(实际招生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三、学习形式 

  2020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及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见第7条)。

  5.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招收的医学专业,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

  (2)凡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专业代码为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 

  (3)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

  6.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7.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8.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定向培养并盖章确认,未在报名表中明确写明报考类别和无单位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9.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合格,方可复试。

  10. 按国家规定,博士生招生不接受外单位考生调剂。

  五、报考专业、导师 

  每位考生报考一个专业的一位导师,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统考考生请勿报考已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形式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

  六、报考方式 

  (一)统考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18日。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2019年12月18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我办(以邮戳为准,也可至招生办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网报完成后自动生成PDF文件三页,请先勿装订),报名表第三页“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需明确写明报考类别(同意报考定向或非定向),并由单位盖章;

  (2)两名专家推荐书(附件2)原件,必须专家亲笔书写,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以认证专家身份,请先勿装订;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4)身份证复印件;

  (5)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专业代码为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提供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接受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时间:12月10日至18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费:另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博士报名交费通知。

  4.资格审核:网报信息、报名材料完整,报考费按时缴纳者为报名成功,所有材料经我校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显示“已审核”,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情况,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报考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准考,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准考证可于考前一周内在博士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A4纸横向打印)。

  5.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或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论文答辩专家评议书二份(应届生暂无学位论文和答辩评议书者可提供论文大摘要一份);

  (3)身份证原件;

  (4)政治审查表(盖所在部门党组织公章,下载地址:上海中医药大学主页-研究生院-下载专区)。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18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

  (三)申请考核 

  2020年,继续试行部分导师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报资格要求、名额、申报流程等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见研究生院官网)。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2020年3月14日-15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安排届时见我校考前相关通知)。

  2.复试:在2020年5月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办法。

  报考临床医学院的专业学位考生,学院根据需要在复试时进行临床技能考核,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八、体格检查: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由我校组织,在复试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020年6月底寄送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附注: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临床基础、中西医结合基础。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十二、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与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巴黎笛卡尔大学)、加拿大UBC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世界名校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详情见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

  十三、其他 

  招生期间我院将有关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页,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浏览招生信息。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021-51322738

  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

  研招办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十四、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

  附件: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专家推荐表.pdf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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