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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三校生招生章程
2021-04-14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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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

普陀校区(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435-439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任由承担招生第一责任的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指导下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开展、行使主要决定权,组长由承担招生主要责任的分管校长担任;教务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教务处分管领导作为招生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1年招生共150人。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学制

智能控制技术

4

3年

微电子技术

4

3年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4

3年

集成电路技术

4

3年

现代通信技术

4

3年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方向)

4

3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

4

3年

软件技术

4

3年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4

3年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4

3年

大数据技术

4

3年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4

3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4

3年

工业机器人技术

4

3年

数控技术

4

3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4

3年

跨境电子商务

4

3年

会展策划与管理

4

3年

金融服务与管理

4

3年

大数据与会计

4

3年

人力资源管理

4

3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7

3年

现代通信技术(中德合作)

7

3年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5

3年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5

3年

无人机应用技术

5

3年

影视动画(艺术类)

7

3年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类)

7

3年

产品艺术设计(艺术类)

7

3年

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类)

7

3年

应用德语

4

3年

应用英语

5

3年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应用德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和英语,其余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1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1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15日(星期六)9:00—11:30语文

14:00—15:40数学

5月16日(星期日)9:00—10:40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科目为:

报考艺术类专业:素描、色彩。

报考非艺术类专业: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

时间:5月9日(星期六)

9:00-10:30应用文写作

11:00-12:00计算机应用基础

9:00-11:00素描

12:00-14:00色彩

地点:见技能准考证。

十二、录取规则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保送录取条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规则

1.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2.在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五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的成绩。

3.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的成绩。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高职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价费[2004]38号)

现代通信技术(中德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价费[2004]38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学年 (沪价费[2003]56号) (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校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13276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tiei.edu.cn

招生处(办)官网:zsw.stiei.edu.cn

咨询电话:021-64038240,021-54962336

十七、其他须知

1.学校将在适当时间组织三校生招生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教育。

2.考试成绩复核的安排将会在校园网上公布。

3.因疫情原因,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4.报考学生在招录各环节须做好疫情防控,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5.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详见2021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三校生招生简章。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三校生招生)

院校填写

申 明

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及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定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 

院 校 全 称(盖章):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

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

信访办: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高等教育处:

民办教育处:

学生处:

国际交流处:

驻教卫纪检监察组: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市教委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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