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上海考生被外地院校录取补贴款发放事宜

http://shanghai.eol.cn/      2011-08-10    

  2011年上海高招工作基本结束,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学已开始着手准备开学事宜。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被外地院校录取且符合补贴款发放条件的考生,应在入学后找学校在领款证明上加盖公章,并于10月底前回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补贴款发放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会在每一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的三周内,按照考生报名表所填写的通信地址,将领款通知书、领款证明及一张银行卡挂号邮寄给考生,另附送一个供寄回领款证明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信封。考生到被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后,需将领款证明加盖该学校管理部门的公章,并由考生本人在领款证明上签字,在2011年10月底前将领款证明原件用附送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信封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寄回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收到领款证明原件,经核对无误后,会通过银行电子划款方式,将补贴款直接划至考试院提供的银行卡账号。

  补贴款发放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过期未办理领款手续的考生,一律视作自动放弃。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学校查询

Ƽ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