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教育局:严禁补课、出租校舍举办“小四小五班”

http://shanghai.eol.cn/    新闻晚报  2012-01-09    

  近日起,沪上中小学陆续开始期末考试。根据上海市教委日前印发的《上海市中小学2011学年度校历》,本市中小学本学年寒假从2012年1月14日开始,2月6日结束,共计三周。新学期将于2012年2月7日开学,6月29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暑假从6月30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根据通知要求,2011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作为考试考点的学校,其教学时间调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全市中小学学期期末考试后的教学活动可根据学校的实际进行安排。

  杨浦区等区县教育局陆续发布2012年寒假工作通知,寒假期间,学校严禁大面积补课、授新课,严禁出租校舍给第三方举办“小四班”、“小五班”。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这是杨浦区寒假期间的主要任务之一。该区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的姚雯主任介绍道,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严禁采用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大面积补课和授新课,严禁各中小学校将教室、场地等教育资源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特别是“小四班”、“小五班”。

  寒假期间,各中小学生可以布置适量、合理的寒假作业,但不得推荐未经教育部门审定的教辅材料,确保学生有充裕的时间参与社会实践、社区劳动、体育锻炼以及区少年宫、区少科站组织的各项寒假活动。中小学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家访工作,班主任家访本班级四分之一以上学生,任课教师家访3名以上学生。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学校查询

Ƽ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