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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兴伟学院2021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2021-02-26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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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54号)、《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20]34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面试评审委员会、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领导学院春招工作,指导各工作小组的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定学院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2、监察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院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面试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3、面试评审委员会
面试评审委员会分为两大组:外文组、中文组。
工作职责:学院面试命题及评审。
4、考务工作组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学院自主测试工作,并负责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等事项。
5、录取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春季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环节工作。
四、自主测试程序
31日-2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3月4日,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同日,考生须在上海兴伟学院网站(www.xingwei.edu.cn)自主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313-14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和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自主测试。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学校及专业特点确定,根据考生实际面试的情况,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考生的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无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3月11日前向学校提供与品德发展、公民素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相关的材料),给予考生应有的得分,总分为150分。
1、测试时间
20213月13日-14日 8:00-18:00
面试组别按照考生的报考人数及报考两所学校的面试时间,随机分成若干组。每组面试报到时间为正式测试前30分钟至测试前15分钟内,迟到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分数以0分记。具体组别分配名单及报到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2、测试地点
上海兴伟学院博雅楼。
3、现场抽签
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均须在测试现场随机抽取一个抽签号。抽签号将确定测试考生的考场号及测试顺序,并作为测试过程中考生唯一的身份识别信息。
4、具体办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面试地点交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进入侯考区,阅读考场规则、考生须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3)、面试官阅读面试官章程并签署保密协议书后,抽签进入考场。
4)、面试开始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随机决定面试顺序及考试试题。
5)、面试采取评委现场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按照评委要求使用普通话或英语进行答辩。
6)、考生应试时只能向面试组报告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或暗示本人的姓名等信息。
7)、面试评审委员会分为两大组:外文组、中文组。考生需分别经过外文组、中文组两组面试。外文组由三名外教组成,中文组由三名学院领导组成,对应的面试官随机生成。面试结束时面试官填写《面试评定表》。
8)、面试总分为150分。两个面试组总计6名面试官给考生打分,取平均分。最后由统计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汇总《面试结果汇总表》。
9)、《面试评定表》必须经面试官签字后有效;《面试结果汇总表》必须经面试评审委员会、统计员签字并经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有效。
五、自主测试内容及评定标准
根据学校及专业特点确定,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考生的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无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3月11日前向学校与品德发展、公民素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相关的材料),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选拔具备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学业基础扎实、英语能力优秀,在科学创新、独立探究、实践能力、思维判断、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较为突出的优秀高中生。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
1、英语表达能力30分;
2、奉献精神、服务意识、社会责任30分;
3、人文素养、沟通协作、思维判断30分;
4、独立探究、科学创新、实践能力30分;
5、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学业基础30分。
六、录取办法
1、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市考试院规定的分数线后,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按外语成绩优先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2、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3、相关网上信息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学院报送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时,采用“三重一大”的模式,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和监察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整个过程。
七、健全保障机制
1、面试过程视频全程监控,信号屏蔽,全程录像、录音并刻盘交监察领导小组保存备查;
2、面试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院统一指派。评委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如遇特殊情况(凡有自己的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等利害关系者)评委应主动提出回避,也可应考生合理要求进行回避,缺额由候补评委代替。
3、由招生领导小组及监察领导小组对所有参与面试工作的考务人员、命题人员、面试官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命题人员及面试官等相关工作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4、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各个环节。投诉举报电话:021-68020823。
八、纪律要求
1、面试考生名单公布后,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服从面试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面试。
2、面试考生一经决定面试顺序,不得更改。不服从安排,擅自离开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考生在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准备,不得高声喧哗。
九、防疫提示
1)所有考生在考前14天期间,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完整、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承诺书”及“体温监测表格”(见附件,双面打印),并签名承诺。考生在考前14天有离沪情况或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须提供来校前7天内(含7天)在上海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当日测量体温超过37.3℃且未按我校疫情防控须知提供相应材料、无法提供相应检测阴性报告等情况的考生,不得入校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负责,学校不安排补考。
2)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学校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进入学校前出示本人的“随申码”(需为绿色)、春招考试通知、身份证、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承诺书”及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上材料不齐或未按照防疫要求提供相应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予进校。送考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不得在学校门口聚集。考生进入我校后须沿固定路线进入考场所在区域。考试结束后,沿原路线即刻离开学校,不得进入非考场区域或在校内逗留。
3)学校提前14天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测试工作。测试当日,工作人员均须接受体温测量,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更新的“随申码”绿码进入考点。
4)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按照我校防控应急预案处置。
十、春季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十一、其他
本办法由上海兴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考生健康承诺书
 

姓 名

 

联系电话

 


性 别

 

身份证号

 

中学名称  

 

考试时段

 

家庭详细地址

 

本人承诺事项如下


1.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考前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考前14天没有去过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5.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乏力、咽痛、腹泻等其他症状;
6.本人严格遵守考点防疫工作规定,在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自愿接受防疫处置和核酸检测。
7.本人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体温监测表格

姓名:                             身份证号:                  

日期

体温℃

本人及家长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是否接触境外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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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00001. 此表填报务必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00002. 此表竖版,A4打印后,手填,考试当日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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