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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制订实施的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
2013-06-17 05:46:00
作者: 中国青年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2007年10月30日发布调整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商贸、财经与社会公共事务类1500元;土木水利工程、交通运输、信息类1600元;文艺与体育(B)类1700元,农林、资源与环境、能源类2000元;加工制造类2100元;医药卫生类2200元;文化与体育(A)类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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