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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建桥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0-04-26 1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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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学校全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应届生计划

退伍士兵计划

传播学

本科

2

25

/

广告学

本科

2

15

2

新闻学

本科

2

15

2

秘书学

本科

2

8

/

工商管理

本科

2

105

10

工商管理(奢侈品管理)

本科

2

28

2

物流管理

本科

2

3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2

96

4

会计学

本科

2

65

10

会计学(iBA企业会计师)

本科

2

35

 

电子商务

本科

2

45

 

旅游管理

本科

2

20

/

软件工程

本科

2

2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2

60

8

数字媒体技术

本科

2

2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2

30

5

汽车服务工程

本科

2

5

/

英语

本科

2

180

7

日语

本科

2

40

2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本科

2

15

/

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

本科

2

14

/

环境设计

本科

2

27

3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

27

5

合计

990

无男女比例限制;入学后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八、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11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专升本”。对于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校将协同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填报艺术类专业时须按我校公布的专业大类对口要求,详情见学校招生网公布的《2020年“专升本”专业大类对口信息表》。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测试办法

一、“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2020年5月23日

二、考试科目

序号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

1

传播学

传播学概论

2

广告学

3

新闻学

4

秘书学

秘书理论与实践

5

工商管理

管理学原理

6

工商管理(奢侈品管理)

7

物流管理

8

会计学

9

会计学(iBA企业会计师)

10

电子商务

11

国际经济与贸易

西方经济学

12

旅游管理

旅游学概论

13

软件工程

c语言程序设计

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5

数字媒体技术

1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基础

17

汽车服务工程

18

英语

综合英语

19

日语

综合日语

20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宝石学

21

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

首饰加工制作

22

环境设计

专业绘画

23

视觉传达设计

图形创意

三、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参考普通类考生,与其他考生做到“同时考不同卷”。

四、专业基础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地点及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十一、录取规则

一、各专业不超过50%的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申请条件见其他须知。

二、经面试录取的考生,可免笔试入学,如经过面试未取得免笔试资格,考生须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各专业基础科目笔试。

三、其余计划录取以专业基础科目考试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整体考试情况,按不低于各科目平均分60%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对招生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资格线上考生按专业基础科目考试成绩顺序录取。同分时,录取英语四级成绩高者。日语专业录取同分时,优先录取日语N2成绩高者。

四、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在学校组织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面试成绩及专业基础科目考试成绩方能生效。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可以不用参加我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

五、考生根据我校招生章程填报专业志愿,志愿填报一旦完成不可修改。

六、小语种考生若经市教委审批同意参加“专升本”,则其英语四级认定为及格成绩,即425分。

七、退役士兵录取时,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按计划数,根据专业基础科目成绩单独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八、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具体保送要求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20〕3号文件)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非艺术类专业23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工商管理(奢侈品管理)专业3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艺术类专业27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新改造装修校舍4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新建校舍5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报名考务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1科报名考试费40元/人

2科报名考试费66元/人

3科报名考试费92元/人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b.gen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十六、其他须知

一、考生须按市教委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申请面试及准考证打印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二、面试优先录取申请条件:

1、凡高职(专科)在读期间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面试资格:

1)市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团干部)、五四青年奖章荣誉称号的获得者;

2)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

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者(团体获奖需为第一参赛人);

4)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金奖获得者(团体获奖需为第一参赛人);

5)上海建桥学院雷锋金质奖章获得者;

2、在高职(专科)在读期间,同时符合以下任意两个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面试资格:

1)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获得者;

2)校级学年综合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学期综合奖学金一等奖以上获得者(不含企业奖学金);

3)报考非英语专业CET-6合格(425分及以上)的考生;

4)由上海市教委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项目获奖者(团体获奖需为第一参赛人);

5)上海建桥学院雷锋银质奖章获得者;

6)具有与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的考生。

3、面试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5月1日-5月8日,提交办法详见我校招生网。

三、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可参加考试。

四、新生注册、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新生,于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报到时须携带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考生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如发现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要求的予以退学;对没有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所持有关证书、成绩造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于考前14天不得离沪,考试期间入校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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